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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纺织设计院在其单位公布了技术职称推荐办法:要想被推荐评聘“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每年为该院完成数十万元不等的产值。该院一些员工对这一“硬杠杠”产生了异议。
26日上午,记者在山东纺织设计院看到,一块黑板上贴着
《山东省纺织设计院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办法》,对“参加评审基本条件”、“工作业绩”等5个方面规定了职称评审推荐办法。
在“工作业绩”方面,该规定要求“为设计院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1.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每年为院完成产值30万元以上……2.高级工程师:每年为院完成产值20万元以上……3.工程师:每年为院完成产值10万元以上……4.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每年为院完成产值30万元以上……”在文件的第一页顶端有该院领导的批示:“经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后,今后评聘职称暂按此规定。”
山东省纺织设计院的一位老工程师告诉记者,这份文件是7月16日张贴公布的。下午,记者在该院人事科了解到,符合今年评正高“基本条件”的有3人,高级工程师有1人。“如果按照30万、20万、10万这3个杠杠卡的话,今年这4个人,至少有3个无法参与评聘。”这位老工程师说,作为设计院的技术人员,没有义务去揽项目赚钱,院里也不应该以此作为职称晋升推荐的硬指标。
该院吕院长出差,记者通过电话与其取得联系。吕院长随后让该院陈总工程师与记者见面接受采访。陈总工程师个人认为,制定这样的推荐办法主要是基于院里的实际情况,在评审前,对每个人的业绩进行审查,防止有人滥竽充数。至于这个《办法》上规定的评职称和产值挂钩,陈总工程师个人认为值得商榷。记者了解到,目前该院还在就此事进一步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实施意见》;《关于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的通知》以及《关于评聘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工作业绩和产值并没有具体规定。
省人事厅于今年5月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0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各级人事部门、各评审委员会及办事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称工作的政策规定……不得另行制定标准条件和评审程序”。该院一位老工程师认为,省纺织设计院的规定恰恰与《意见》规定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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