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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12日电(记者赵仁伟)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自2001年山东省法院实行选调生制度以来,共选调1109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充实基层法院,有效缓解了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2001年,山东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选调生制度。截至2006年底,先后有501名选调生通过了司法考试,329名选调生被任命为法官,占同期任命法官总数的一半,成为法官的主要来源,缓解了基层法院法官紧缺的状况。绝大部分选调生已经成为基层法院的骨干力量,其中有近60名选调生因工作成绩突出,被遴选到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工作,有24名选调生已担任不同层次的领导职务。据统计,全省法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干警的比例已由1998年的28%提高到目前的71%。
据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4月21日组织进行2007年选调生考试,届时将从800余名报名考生中选拔80名优秀学生充实到各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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