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昨天从教育部了解到,今年教育部已同意香港特别行政区12所院校、澳门特别行政区6所院校在内地25省(市)招生。内地学生在香港、澳门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
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招收内地本科生的院校有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 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澳门特别行政区招收内地本科生的院校有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此外,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还可以在内地招收研究生。
据了解,内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香港、澳门学校版发给内地学生的学历、学位证书。
(记者 李晓丽)